六尺之托

[ liù chǐ zhī tuō ]

  • 【解释】:谓受嘱托抚育遗孤。《後汉书·明帝纪》:“並可以受六尺之託,臨大節而不撓。” 李贤 注:“六尺,謂年十五已下。”参见“ 六尺之孤 ”。